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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資源銷毀公司:汽車廢棄以后,為什么車主寧愿丟掉也不去車管所注銷?
更新時間:2025-02-10 17:14
現時大陸機動車實現的是到期強制報廢制度,不同的車型到期往后都必須扔棄,否則會對車主有很大的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規章: 國家實現機動車強制廢棄法規,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但是在現實當中,有不少人汽車達到扔棄年限以后根本就沒有申請報廢,而這些人所以不申請扔棄,不同的人大概有不同的情況,從實際情況來看,無非就幾點酌量:
第一、廢棄不劃算
目前汽車廢棄必須拿到專門的廢舊汽車回收點,讓他們開出汽車回收扔棄表明以后才能到車管所辦理注銷手續。
可是當下很多汽車回收拆解給出的費用很低,這些汽車回收點基本都是按噸給錢,而且每噸只有200元左右,甚至有的地方一臺車回收悉數只給200元左右,這個價格低得可憐。
而一部汽車滿身都是鋼材和鋁材,就算當作廢鐵賣也允許賣個一兩千兩塊錢,這個收入明顯要比拿去報廢更劃算。
第二、廢棄手續難處
汽車達到廢棄之后基本都是不能上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一百條制度: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也許已達到扔棄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扔棄。 并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這意味汽車扔棄往后,大家需要找拖車拉去拆解點,光是拖車費就幾百塊錢,而且還要辦理各種講明和注銷手續,所以有些人覺得難關干脆就不申請廢棄了。
第三、車輛有違章記錄
從現實來看, 很多人在汽車達到扔棄年限往后之所以沒申請廢棄手續,有一個很緊要的原因是汽車有很多違章記錄,打個比方扣分、罰款等等。
假若有這些違章記錄,大家想方設法申請報廢就必須先把違章處理完,這意味著大家又得出錢了,所以好很多人都不樂意。
第四、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汽車需要申請廢棄
盡管我國法律強制要求達到年限的汽車必須廢棄,不過很多人根本不了解這條法律規章,很多人覺得汽車是自身的財產,自身想怎么處理就應該處置,所以根本不知道拿汽車去扔棄。
可是在建議大家在汽車達到廢棄年限以后要及時辦理廢棄手續,即使這么做有點“吃虧”,但允許省去很多不必要特殊情況,這種麻煩主要體今朝幾個方面:
第一、私自出售報廢汽車構成違法
根據《扔棄汽車回收管理法子》第12條規章:扔棄汽車擁有單位沒準個人應當及時將扔棄汽車交售給廢棄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沒準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抑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扔棄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抑或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扔棄汽車回收管理措施》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措施第十二條的法規,將報廢汽車銷售、贈予沒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扔棄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也許個人的,大概自行拆解廢棄汽車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汽車沒有正常報廢將用意新車上牌以及駕駛證的年審
假使扔棄的汽車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在廢棄年限到了以后沒有正常辦理扔棄手續,那大家的駕駛證就沒法正常經過年審;
另外,萬一舊車報廢了大家想方設法買新車就得去車管所上牌,可是車管所是有舊車新聞記錄的,倘使系統查詢到當事人名下有廢舊汽車達到年限沒有申請報廢,那新車就沒法正常辦理手續,除非大家把舊車報廢并申請注銷掉。
由此可見,汽車不申請報廢帶來的困難仍然比較多的,假如大家汽車達到報廢年限了仿照老老實實申請扔棄,盡管這么做比較繁瑣,而且本身要吃虧,然則可以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規章: 國家實現機動車強制廢棄法規,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但是在現實當中,有不少人汽車達到扔棄年限以后根本就沒有申請報廢,而這些人所以不申請扔棄,不同的人大概有不同的情況,從實際情況來看,無非就幾點酌量:
第一、廢棄不劃算
目前汽車廢棄必須拿到專門的廢舊汽車回收點,讓他們開出汽車回收扔棄表明以后才能到車管所辦理注銷手續。
可是當下很多汽車回收拆解給出的費用很低,這些汽車回收點基本都是按噸給錢,而且每噸只有200元左右,甚至有的地方一臺車回收悉數只給200元左右,這個價格低得可憐。
而一部汽車滿身都是鋼材和鋁材,就算當作廢鐵賣也允許賣個一兩千兩塊錢,這個收入明顯要比拿去報廢更劃算。
第二、廢棄手續難處
汽車達到廢棄之后基本都是不能上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一百條制度: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也許已達到扔棄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扔棄。 并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這意味汽車扔棄往后,大家需要找拖車拉去拆解點,光是拖車費就幾百塊錢,而且還要辦理各種講明和注銷手續,所以有些人覺得難關干脆就不申請廢棄了。
第三、車輛有違章記錄
從現實來看, 很多人在汽車達到扔棄年限往后之所以沒申請廢棄手續,有一個很緊要的原因是汽車有很多違章記錄,打個比方扣分、罰款等等。
假若有這些違章記錄,大家想方設法申請報廢就必須先把違章處理完,這意味著大家又得出錢了,所以好很多人都不樂意。
第四、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汽車需要申請廢棄
盡管我國法律強制要求達到年限的汽車必須廢棄,不過很多人根本不了解這條法律規章,很多人覺得汽車是自身的財產,自身想怎么處理就應該處置,所以根本不知道拿汽車去扔棄。
可是在建議大家在汽車達到廢棄年限以后要及時辦理廢棄手續,即使這么做有點“吃虧”,但允許省去很多不必要特殊情況,這種麻煩主要體今朝幾個方面:
第一、私自出售報廢汽車構成違法
根據《扔棄汽車回收管理法子》第12條規章:扔棄汽車擁有單位沒準個人應當及時將扔棄汽車交售給廢棄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沒準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抑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扔棄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抑或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扔棄汽車回收管理措施》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措施第十二條的法規,將報廢汽車銷售、贈予沒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扔棄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也許個人的,大概自行拆解廢棄汽車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汽車沒有正常報廢將用意新車上牌以及駕駛證的年審
假使扔棄的汽車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在廢棄年限到了以后沒有正常辦理扔棄手續,那大家的駕駛證就沒法正常經過年審;
另外,萬一舊車報廢了大家想方設法買新車就得去車管所上牌,可是車管所是有舊車新聞記錄的,倘使系統查詢到當事人名下有廢舊汽車達到年限沒有申請報廢,那新車就沒法正常辦理手續,除非大家把舊車報廢并申請注銷掉。
由此可見,汽車不申請報廢帶來的困難仍然比較多的,假如大家汽車達到報廢年限了仿照老老實實申請扔棄,盡管這么做比較繁瑣,而且本身要吃虧,然則可以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